撰文 / 吳巧曦 |
安全分析人士表示,中國從潛艦向南太平洋發射一枚可攜帶核彈頭的彈道飛彈,意在向美國發出戰略訊號,並凸顯北京核武庫的成長。
7 月 6 日,一艘中國潛艦發射了這枚飛彈, 飛彈最終落入國際水域。此次試射標誌著北京首次向太平洋公海發射此類武器。華府智庫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核政策計畫資深研究員趙通表示:「這裡最重要的訊息是,解放軍正成為一支擁有極強戰略核能力的強大軍隊。」
根據路透社分析,中國官媒《環球時報》稱試射顯示北京不斷增強其陸基、海基及空基核武組成的「核三位一體」戰略力量。
澳洲國立大學克勞福德公共政策學院研究員米格爾(Dominic Meagher)表示,此次發射顯示中國軍方已經發展出所謂的「第二擊能力」。他指出,擁有這種能力意味著,即使中國遭到先發制人的打擊,仍能實施反擊,因為其發射能力可來自海洋或陸地的任何地方。
![圖中展示與中國 7 月 6 日潛射彈道飛彈試射相關的航行警告區域,包括發射區及指定的殘骸落點區。圖表依據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CSIS)對航行警告的分析重新製作。[《焦點》]](/gc9/images/2026/07/20/57133-chatgpt_image_jul_20__2026__07_59_08_am-370_237.webp)
潛艦與飛彈的型號存疑
中國官媒並未透露潛艦或飛彈的具體型號,僅表示發射平台為核動力彈道飛彈潛艦。路透社引述分析人士與學者研判,中國使用的是 094 型潛艦。根據美國國防部 2022 年的報告,北京曾使用該型潛艦進行近乎持續性的核嚇阻巡邏。
中國官媒《環球時報》引述軍事分析家張軍社推測,此次使用的飛彈應為在去年閱兵式中亮相的「巨浪-3」,並稱該型武器射程可達 1 萬公里以上。
不過,台灣國防部長顧立雄 7 月 8 日表示,台灣軍方根據聯合情監偵系統及多源情資來源研判,該武器為「巨浪-2」飛彈,這是一款較早期的第二代潛射洲際彈道飛彈,射程約為 7,400 至 9,000 公里。
新加坡拉惹勒南國際研究學院安全學者許瑞鱗表示,此次試射不只是評估飛彈與潛艦的技術性能,也讓中國能夠評估在核潛艦試圖保持隱蔽時,能否有效維持指揮、控制與通信。
許瑞鱗說:「他們仍面臨不少挑戰,但看來已逐漸接近具備實戰打擊能力……他們可能是想展示,即使無法進入足以攻擊美國本土的位置,仍有能力打擊關島與夏威夷。」
此次試射引發 澳洲、紐西蘭、日本、台灣、菲律賓及美國的批評。澳洲國防分析師帕克(Jennifer Parker)表示,此次發射不僅反映中國的軍事發展,也反映北京更強勢地向該地區投射軍事力量的意願。
中國國防部駁斥這些批評,稱其為歪曲炒作。
通報不足
儘管北京方面稱此次為例行試射,但華府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CSIS)的羅傑斯(Joseph Rodgers)、林碧瑩和李里昂(Leon Li,音譯)在 7 月 7 日發布的一份分析報告中指出,北京提供的提前通報未達國際標準。他們表示,中國僅提前數小時向美國和日本通報,而向澳洲提供的通報時間約為 23 小時。
中國並未參與《防止彈道飛彈擴散海牙行為準則》。該準則要求參與國在發射前至少 24 小時通知所有 140 個成員國,並提供大致的發射區域、方向及飛彈類型。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指出:「中國是唯一完全置身於該準則之外、且擁有彈道飛彈的主要航太國家。」
中國在 2024 年也採取了類似做法。上述分析人士指出,中國於 2024 年進行類似飛彈試射後,美國、日本、澳洲、紐西蘭及法國均批評北京提前通報不足。即便如此,中國外交官仍將 2024 年的提前通報,作為中國政府透明度的證據。
該海牙行為準則於 2002 年 11 月生效。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指出,只要中國繼續置身於該框架之外,就可能為北韓和伊朗等國提供藉口,在未提前通報的情況下進行飛彈試射。
![2025 年 9 月 3 日,在北京舉行的紀念二戰結束 80 週年閱兵式上,中國的「巨浪-3」潛射洲際彈道飛彈亮相。 [Pedro Pardo / 法新社]](/gc9/images/2026/07/20/57132-afp__20250903__738u9fd__v1__highres__chinadefenceanniversarywwiiparade-370_237.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