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

少数族裔维权人士促国际施压北京 废除民族团结法

维权人士在联合国论坛上发出的呼吁,让国际批评的声浪愈加高涨。这部法案因危害少数族裔的身份认同与自由而备受谴责。

2023 年 7 月 19 日,中国新疆喀什地区,一名警察站在写有“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标语的宣传看板前。中国新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已于 7 月 1 日生效。[Pedro Pardo / 法新社]
2023 年 7 月 19 日,中国新疆喀什地区,一名警察站在写有“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标语的宣传看板前。中国新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已于 7 月 1 日生效。[Pedro Pardo / 法新社]

撰文 / 法新社与焦点 |

日内瓦——西藏与维吾尔代表 6 月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一场周边活动中,呼吁各国政府施压北京废除 中国的新民族团结法。他们表示,这部法律威胁其语言、文化及身份认同的存续。

7 月 1 日生效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旨在塑造各民族“共有”的国家认同并“增强凝聚力”。维权人士表示,该法为北京长期推动少数民族强制同化提供法律掩护。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图尔克(Volker Türk)已呼吁废除该法,并于 6 月 15 日向理事会表示,该法可能进一步加剧对语言、教育、宗教、文化、表达及集会自由的限制。

在 6 月 26 日的人权理事会周边活动上,西藏与维吾尔代表表示,在他们看来,自身的文化、宗教及语言认同正遭到刑事化。

6 月 26 日,达赖喇嘛及藏人行政中央駐中東歐代表赤列曲吉(中)与国际声援西藏运动研究与监测部主任布琼次仁(左)在日内瓦举行的一场周边活动中发言。[藏人行政中央]
6 月 26 日,达赖喇嘛及藏人行政中央駐中東歐代表赤列曲吉(中)与国际声援西藏运动研究与监测部主任布琼次仁(左)在日内瓦举行的一场周边活动中发言。[藏人行政中央]

文化抹除

达赖喇嘛及藏人行政中央駐中東歐代表赤列曲吉(Thinlay Chukki)表示,这部法律意味着藏族“在法律上已不再被允许存在”,并称这是“文化种族灭绝”。

她向法新社表示,这部法律正“通过立法抹除藏族身份认同、文化和语言”。

中国境内共有官方承认的 55 个少数民族,使用数百种语言及方言。中国政府目前已规定,包括西藏在内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须以普通话作为教学语言。

该法有关语言的规定进一步加深了上述忧虑。第 15 条进一步确立普通话作为学校教学及公共场所的主要语言,批评人士认为,此举将使藏语、维吾尔语及其他少数民族语言退出课堂,不再享有过去的官方地位。

儿童面临风险

赤列曲吉表示,寄宿学校制度已使许多藏族儿童与自身语言及文化隔绝,而新法更将这套模式正式法制化。国际声援西藏运动(International Campaign for Tibet)则指出,这项立法是北京数十年同化政策的集大成,相关措施先在藏区试行,再逐步推广至全国。

新疆 也有类似的寄宿学校制度。联合国曾指出,当地针对以穆斯林为主的维吾尔少数民族的行径可能涉及危害人类罪,但中国予以否认。

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副主席阿金(Zumretay Arkin)表示,北京意图“瓦解我们整体的身份认同,切断世代传承”。她说,新法将“彻底消灭维吾身份认同、文化遗产及宗教”,并迫使维吾尔族及其他少数民族接受汉族身份认同。

她表示,海外维吾尔人早已面临监控、骚扰,其仍在中国境内的家属也遭到施压;如今第 63 条更为这类跨境威吓提供正式法律依据。

国际声援 西藏 运动研究与监测部主任布琼次仁(Bhuchung Tsering)谴责他所称“针对年幼儿童、使其与自身文化脱节的邪恶手段”,并指出已有个别案例显示,一些藏族儿童甚至无法与父母正常交谈。

他指出,若将两项条文合并解读,其中一项要求父母向子女灌输新的国家认同,另一项则鼓励民众举报不遵守该法的行为,“这几乎等于迫使孩子检举自己的父母。”

一名中国代表在会中为该法辩护,批评“一些国家和组织持续将人权作为政治工具,抹黑中国”。

国际反应

西藏与维吾尔代表呼吁各国外交官及联合国施压中国废除这项立法。阿金表示,第 63 条恐扩大“对异议人士、维权人士及人权捍卫者的跨境镇压”。

中国于 7 月 3 日反驳相关批评。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呼吁各国“停止散布谎言”,并指控部分国家炒作所谓的民族问题以“干涉中国内政”。

欧洲议会于 4 月下旬通过决议,呼吁废除该法,并表示该法的实施将对欧盟—中国关系造成“严重后果”。该议会谴责对欧盟境内人士实施的跨境镇压行为,并呼吁欧盟成员国暂停与中国的引渡条约。

包括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共和、民主两党首席议员在内,共 9 名美国国会议员于 7 月 1 日谴责该法,表示该法赋予北京“几乎无限的权力,起诉任何公开反对北京压迫的人”,并进一步使其跨境镇压架构合法化。

日本执政党自民党议员古屋圭司表示,该法的域外适用范围是“任何民主国家都无法容忍的”。

德国外交部表示,柏林对该法“深感忧虑”,并指出依据相关条文,中国境外的个人及组织“可被明文追诉”。

[中国民族团结法系列:二之二]

您喜欢这篇文章吗?

Policy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