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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持续在台湾东部海域展开海警行动,加大其反对日本与菲律宾海洋边界谈判的法律攻势。法律分析人士表示,中方反对这项谈判并无国际法依据。
日本与菲律宾于 5 月 28 日宣布,将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正式展开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界线划定谈判。声称拥有台湾及周边海域主权的中国并非谈判当事方。
北京方面称,拟议的边界与其基于对台湾及周边水域的主权主张而拥有的海域存在重叠,并表示日菲不应在中国未参与的情况下推进谈判。这场争议检验着邻近沿海国是否可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无外部参与的情况下协商海洋边界,或中国是否能在此类谈判中扮演更广泛角色。
法律挑战
谈判宣布后数日内,中国国防部即称这项谈判“完全非法无效”,并表示其侵害中国海洋权益。在台湾东部海域进行数周海警巡航与海上执法行动后,北京于 7 月 2 日通过中国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发布法律意见,主张日、菲未与中国事先协商便展开划界谈判,已违反国际法。
![中国中央电视台图片显示了三个被标示为中国海警开展行动的区域,官媒称其为环台“三角闭环巡航”,包括金门附近海域(左)、钓鱼台(中国称之为钓鱼岛)列屿附近海域(右上)及台湾东部海域(右下)。北京于 6 月 1 日展开为期 5 天的巡航,以回应日本与菲律宾规划中的海洋边界谈判。[央视]](/gc9/images/2026/07/27/57057-2-370_237.webp)
法律学者表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无支持中国主张的法律依据,因为该公约允许相邻沿海国在无需第三方同意的情况下协商海洋边界。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明确规定,海洋权利主张源自国家自身海岸线。因此,观察人士表示,日菲谈判是沿海国行使自身权利的例行措施。任何最终协议仅对两国具有约束力,不会削弱非当事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航行自由、飞越自由及其他合法海洋利用权。
美国海军战争学院国际海洋法学者克拉斯卡(James Kraska)表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未要求所有可能具有利害关系的国家都必须参与同一场谈判。他指出,双边海洋协议通常都会注明,不损及第三方权利。
《台北时报》社论也指出,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两个沿海国之间的划界谈判无需第三方同意,任何达成的协议与非当事方国家之间也“不存在法律关联”。社论表示,无论谈判结果如何,台湾仍享有自身 200 海里海域权利,而台湾与日本、菲律宾现有的渔业协议亦已保障台湾利益。
海上施压
中国提出法律挑战的同时,也持续加强在台湾东部海域的海警与海上执法部署;分析人士指出,这反映北京更广泛运用“法律战”,利用法律包装诡计、结合持续的行动压力,在不诉诸武力冲突的情况下强化其海洋主张。
佛罗里达国际大学讲师葛静(Jing Ge)在洛伊研究所(Lowy Institute)发表的分析中指出,中国的反对反映出其试图将原本例行性的国与国法律程序,转化为支持自身管辖权主张的工具。她表示,北京正利用“主权叙事”,将双边海洋划界程序重新包装为扩大自身行政与管辖权主张的依据。
自 6 月 1 日起,两艘中国海警巡逻舰在台湾东部海域巡航,北京称此举是回应日菲谈判。中国海警发言人姜略表示,这项部署是维护中国海洋权益的“必要行动”。
中国交通运输部随后 于 6 月 6 日至 10 日展开为期 5 天、跨部门的“海上交通专项执法行动”。该行动点验船舶 198 艘次,并对其中 3 艘采取“纠正”措施,同时巡查台湾东部海域的海底电缆路线。焦点此前报道已指出,这是中国在该区域执法活动前所未有的扩张。
中国海事局也于 6 月 6 日至 10 日派出 4 艘船执行“海上交通专项执法行动”,并与其他中国测量船一同绕行台湾。此次行动的规模、位置及活动方式,构成了前所未有、单方面改变现状的行为。
东盟经济贸易文化发展协会研究员汤名晖在《镜周刊》发表的评论中指出,这些巡航显示,北京的执法部署已转向更贴近台湾本岛,并进一步深入台湾东侧太平洋海域。
北京于 7 月 2 日公布中国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的法律意见,在中国海警船持续于台湾东部海域活动之际,提出反对相关谈判最详细的法律论述。
7 月 7 日,中国海警与日本海上保安厅船只在钓鱼台(中国称之为钓鱼岛)列屿附近对峙。此外,中国军方在南海斯卡伯勒礁周边部署轰炸机、战机及海军舰艇。分析人士表示,这些行动是北京对日菲谈判更广泛回应的一部分。
盟友反制
美国、英国、法国及德国均驳斥中国挑战该谈判的企图。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驳斥“中国声称有权干涉航行自由、飞越自由、铺设海底电缆的自由或其他合法利用海洋行为的任何主张”。
英国、法国及德国于 6 月 24 日表示,中国的海上活动“威胁地区稳定,以及航行自由与国际航运安全”,并重申反对任何通过武力或胁迫手段“单方面改变现状”的行为。
台湾总统赖清德也表示,依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划中的谈判不会影响第三国的权利;他并指出,中国在地理上并非谈判区域的相邻国家,因此对该海域没有法律主张依据。他表示,无论谈判结果如何,台湾与日本及菲律宾的渔业协议都不会受到影响。
日本与菲律宾持续将这项谈判描述为依据国际法进行的例行双边程序。分析人士表示,这场争议已不仅涉及单一海洋边界问题,而是在考验邻近沿海国是否能在不受外部否决或政治压力影响下,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解决重叠海域主张问题。
![6 月 16 日,一艘台湾海巡署巡防艇(前)在金门附近海域对中国海警(CCG)14503 号船(后)进行并航监控。台湾表示,共有 4 艘中国海警船进入该区域的限制水域,海巡署已通过无线电要求其离开。[台湾海巡署]](/gc9/images/2026/07/27/57055-1-370_237.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