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中國《民族團結促進法》上路 國內維權人士與海外批評者恐面臨法律追訴

這項立法恐將限制中國境內少數族群的權利,也讓北京更容易透過「長臂管轄」追究境外批評人士。

網路流傳的一張圖片改編自中國共產黨早年宣傳風格的影像,影射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該圖片的原始出處及版權資訊均不詳。[台灣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 / X 平台]
網路流傳的一張圖片改編自中國共產黨早年宣傳風格的影像,影射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該圖片的原始出處及版權資訊均不詳。[台灣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 / X 平台]

撰文 / 菱儷 |

中國一項新的民族團結法引發各國政府、人權組織及法律學者關切。他們表示,該法可能加強國家對語言、宗教及文化的控制,同時將北京的法律管轄延伸至境外。

今年 3 月,中國最高立法機關通過了共 65 條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並於 7 月 1 日生效。北京表示,該法旨在促進中國官方認定的 56 個民族之間的國家認同。

然而,批評人士表示,該法可能為更嚴厲的同化政策及更廣泛的域外適用提供法律依據。

該法最具爭議的條款是第 63 條。該條款規定,若行為被認定為破壞民族團結或煽動民族分裂,中國境外的個人或組織也可能被追究法律責任

5 月 19 日,台獨倡議團體「台灣國」成員在台北舉行集會,抗議他們所稱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干涉台灣內政。這場抗議凸顯部分台灣團體反對北京推動「國家統一」的立場。[「台灣國」提供]
5 月 19 日,台獨倡議團體「台灣國」成員在台北舉行集會,抗議他們所稱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干涉台灣內政。這場抗議凸顯部分台灣團體反對北京推動「國家統一」的立場。[「台灣國」提供]

另外兩項條款也進一步引發外界對跨國鎮壓的擔憂。其中,第 21 條呼籲加強兩岸融合,並在台灣及香港居民之間推廣中國國家認同。

同時,第 44 條要求海外華人社團在全球培養這種認同,加劇外界對中國將國家影響力延伸至境外的憂慮。

台灣成為目標

台灣已成為主要關注焦點之一,因為北京愈來愈依賴國內立法,來證明在境外鎮壓其所謂的分裂活動具有合法性。

台北的台獨倡議團體「台灣國」理事長陳峻涵告訴《焦點》:「中共之所以用這麼多 [法律] 手段,就是要你屈服。」

陳峻涵表示,民族團結法與北京在 2005 年推出的《反分裂國家法》和 2015 年的《國家安全法》一樣,都是為了要向像他這樣的境外批評者追究法律責任。

陳峻涵表示,儘管他和大多數團隊成員對北京方面日益增長的政治恐嚇都不為所動,但是他自 2019 年以來已經不再前中國大陸以及包括香港、澳門、越南和柬埔寨在內的地區,他說中國可能在這些地區行使「長臂管轄」,以促成他被逮捕。

根據路透社報導,北京方面表示,該域外適用條款是維護「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所必需。

根據澳洲廣播公司新聞網 6 月 26 日報導,澳洲政府對此表示擔憂,稱已就該法可能限制中國境外人士的權利與自由,「直接與北京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進行溝通」。

報導引述澳洲外交貿易部發言人表示:「所有身處澳洲的人,不論國籍,均受澳洲法律保障,並享有澳洲的政治自由。」

德國、歐洲議會以及美國國會議員也表達關切,認為該法可能削弱對少數族裔語言、宗教與文化的保護,同時增加跨國鎮壓風險。

少數族裔權利遭打壓

人權團體表示,除了域外適用條款外,該法還可能進一步削弱對中國境內少數民族的保護。

「中國人權捍衛者」組織在 6 月 25 日發表聲明稱,該立法「將歧視合法化,並允許侵犯人權,特別是侵犯西藏、新疆和內蒙古少數民族文化與生活方式的權利」。

聲明援引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圖克(Volker Türk)的話稱,該法表面上強調「社會凝聚力」,但實際上可能會限制「語言、教育、宗教信仰、文化、表達和集會自由」,並懲罰「少數群體和平行使權利」。圖克於 6 月 15 日呼籲廢除該法。

此外,該團體還說,8 位聯合國人權專家在 4 月時表示,有些條款「含糊不清,容易被廣泛解釋,也可能遭到濫用」。

該人權團體稱,專家表示,該法可能會危及受國際保護的權利,包括言論、教育、宗教、住房和發展的自由。

「中國人權捍衛者」研究員易肖恩(Shane Yi)在聲明中表示:「如果政府真心重視民族團結,就應該撤回這項法律,並對大規模侵犯人權行為追究責任。」

同化政策

澳洲歷史學家史匹維(Brian Spivey)在 5 月 11 日發表的一篇分析文章中指出,該法是一種機制,旨在將中國官方認可的 56 個民族納入由中共定義、單一概括性的 「中華民族」之下。

他說,這項立法將推廣普通話的普遍使用,同時壓縮少數民族語言和文化的空間。在中國,沒有任何孩子需要學習 藏語或維吾爾語,作為學校或公共生活的必修語言。

史匹維表示,該法將習近平領導下中國朝向「強制同化」的政策轉變正式寫入法律。

[中國民族團結法系列: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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