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法新社和《焦點》 |
香港——12 月 15 日,香港民主派媒體大亨黎智英被裁定國安案件 3 項罪名全數成立,人權組織譴責這項判決是對這個中國金融中心的新聞自由敲響喪鐘。
檢方稱黎智英策劃了兩起敦促外國政府對 香港 或中國採取行動的陰謀,並指控他發布針對政府的「挑動離叛」刊物。
可能面臨終身監禁
78 歲的黎智英拒不認罪,現在可能面臨終身監禁。法官聽取進一步法律陳詞後,將宣布黎智英的判刑日期。黎智英可對定罪提出上訴。
法官杜麗冰在法庭上表示:「毫無疑問 [黎智英] 在其成年後的大部分時間,都對中國懷有怨恨和仇恨。」
![12 月 15 日,警方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外戒備,當天法院內正在審理媒體大亨黎智英的國安案件。[Leung Man Hei / 法新社]](/gc9/images/2025/12/15/53148-afp__20251215__886482f__v1__highres__hongkongchinapolitics-370_237.webp)
「他不斷以幫助港人為藉口,請求美國幫助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情況類似美國公民以協助加州為幌子,請求俄羅斯幫助推翻美國政府。」
據法新社記者報導,黎智英在聆聽宣判時面無表情,一言不發。離開法庭時,他向坐在旁聽席上的妻子李韻琴和兒子黎順恩點了點頭。
辯護律師彭耀鴻表示,黎智英的「精神不差」。
西九龍裁判法院周圍部署了數十名警力,附近並停放一輛裝甲車。美國、歐盟和法國領事官員均出席,而陳日君樞機和前立法會議員劉慧卿等著名民主派人士也在場。
這位《蘋果日報》(現已停刊)創辦人自 2020 年以來一直被關押。批評人士普遍將黎智英的審判視為是北京在香港 2019 年民主抗爭後實施《國安法》下,政治與新聞自由持續收緊的象徵。
「新聞自由敲響喪鐘」
國際特赦組織表示,「黎智英的定罪,猶如為香港的新聞自由敲響喪鐘」。而無國界記者組織則稱此案顯示出「媒體自由的惡化程度驚人」。
香港國安機構已根據該法發動數百次逮捕行動。該法將多種形式的異議行為刑事化,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批評人士稱,該法幾乎徹底扼殺了香港僅存的反對派聲音。
「保護記者委員會」稱這項判決是「可恥的迫害行為」。
檢方列舉《蘋果日報》的 161 篇內容,包括黎智英的評論專欄和談話節目,並根據殖民時期法律指控這些內容具煽動性,意圖「挑動離叛」。他們也指控黎智英支持抗議群體「重光團隊」( Stand with Hong Kong, Fight for Freedom)。
黎智英否認試圖影響外國政府,並表示他的報紙反映了香港的核心價值,包括言論自由和法治。2021 年,《蘋果日報》在警方突襲搜查後被迫停刊,6 名前高層在相關案件中認罪。
![媒體大亨黎智英於 2020 年 6 月 16 日在香港受訪時留影。黎智英是香港民主派運動的著名支持者,也是《蘋果日報》創辦人,後來因違反香港國安法而入獄。[Anthony Wallace / 法新社]](/gc9/images/2025/12/15/53147-afp__20200618__1tn44e__v1__highres__hongkongchinaunrestpoliticslai-370_237.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