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法新社 |
香港——2 月 9 日,香港法院判處民主派傳媒大亨黎智英 20 年監禁。這場備受矚目的國安案件審判,遭人權團體與西方國家譴責為香港新聞自由萎縮的象徵。
這位 現已停刊的《蘋果日報》78 歲創辦人在去年 12 月判刑確立;依據北京施行的全面性國安法,他被裁定兩項「勾結外國勢力」罪名,另加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名成立。
法官在摘要文件中表示:「考量黎智英的犯罪行為極為嚴重且重大……本法院認為,黎智英本案總刑期應為有期徒刑20年。」
法官寫道,其中兩年與黎智英現有刑期重疊,意味著他仍須再服刑 18 年。
![2 月 9 日,民主派傳媒大亨黎智英依《香港國安法》遭判刑 20 年後,其妻李韻琴與榮休樞機主教陳日君離開西九龍裁判法院。[Peter Parks / 法新社]](/gc9/images/2026/02/09/54555-afp__20260209__96me267__v1__highres__hongkongchinapoliticscourt-370_237.webp)
![香港民主派傳媒大亨黎智英被帶上警車前往法院,攝於 2020 年 12 月 12 日。2 月 9 日,黎智英被判處 20 年徒刑。法院扣抵其先前另一案已判的兩年刑期,意味著他仍須再服刑 18 年。[Peter Parks / 法新社]](/gc9/images/2026/02/09/54554-afp__20260206__96cr4cq__v1__highres__fileshongkongchinapolitics-370_237.webp)
自 2020 年起即被羈押的黎智英,在判決宣讀時,面無表情地坐在被告席上。
在被帶離時,他嚴肅地向旁聽席上的民眾揮手致意,其中包括他的妻子李韻琴、前香港樞機主教陳日君,以及多名前《蘋果日報》記者。
約 70 名支持者清晨冒著嚴寒在西九龍法院外排隊,另有數十名記者聚集在大樓入口外。
人權團體譴責黎智英案是香港 新聞自由的「喪鐘」,國際領袖也呼籲香港與北京當局釋放他。
全球批評
人權團體譴責該刑期過重且不公。
人權觀察組織亞洲區主任皮爾森(Elaine Pearson)在聲明中表示:「對 78 歲的黎智英判處嚴苛的 20 年刑期,實際上等同死刑。如此重刑,既殘酷又極不公正。」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圖克(Volker Türk)在聲明中表示:「此判決與國際法不相容,必須立即撤銷。」
國際特赦組織表示,此案標誌著「香港從法治城市走向由恐懼統治的過程中,又一陰暗的里程碑」。
英國首相施凱爾(Keir Starmer)表示,他上月在北京會晤中國領導人習近平時,曾提起黎智英案。黎智英為英國公民。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已呼籲釋放黎智英。
保護記者委員會在判刑前的聲明中表示,黎智英的審判「從一開始就是一場鬧劇,完全蔑視本應保障新聞自由的香港法律」。
無國界記者組織表示,這位傳媒大亨的判刑「影響將遠超黎智英個人,就該地區新聞自由的未來傳遞決定性訊號」。
北京方面駁斥批評者是在抹黑香港司法制度,而香港當局則表示,黎智英案「與言論及新聞自由無關」。
已解散的社會民主連線成員、社運人士曾健成表示,考量到黎智英年事已高,他感到憂心。
曾健成向法新社表示:「《蘋果日報》已經關閉,媒體的心態也徹底改變了。」
2021 年,《蘋果日報》在警方突襲後被迫停刊。
法院外,警方部署了數十名警力,並出動裝甲車與拆彈車。
嚴厲刑罰
長期被北京視為眼中釘的黎智英,在北京於 2020 年實施的 《香港國安法》下遭起訴;該法施行的前一年,香港這個金融中心爆發了大規模、部分演變為暴力的民主抗爭。
法官在去年 12 月的判決中表示,黎智英「在其成年後的大部分時間,都對中國懷有不滿和憎恨」,並企圖「顛覆中國共產黨」。
另有 8 名被告,包括 6 名前《蘋果日報》高層在內,在 2 月 9 日被判處最高 10 年刑期。全數已認罪。
黎智英的辯護律師彭耀鴻先前告訴法院,就黎的年齡與身體狀況而言,長期監禁將「更為嚴苛」。
彭耀鴻當時表示:「(黎)在監獄裡度過的每一天,都讓他離生命盡頭更近一步。」
近月來,兩名子女對黎智英的健康狀況表達關切,但當局表示黎已獲得「充足且全面」的照護。
截至本月初,香港以各類國安罪名共拘捕 386 名被告,其中 176 人已被定罪。
![民主派傳媒大亨黎智英在香港壹傳媒總部接受法新社專訪的資料照片,攝於 2020 年 6 月 16 日。2 月 9 日,法院依《香港國安法》判處黎智英 20年刑期。[Anthony Wallace / 法新社]](/gc9/images/2026/02/09/54556-afp__20260206__96cr4t3__v1__highres__fileshongkongchinapolitics-370_237.webp)